卫生计生类依申请公开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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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对象
法人和自然人
二、适用范围
需要获得卫生计生信息的单位或个人
三、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四、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2015年1月23日修订。第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五、办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
六、决定机构
市卫健委员会
七、 申办材料
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材料
八、办理方式
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到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
九、办理流程
1.受理
能当场受理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2.审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审核申请人要求公开的事项。
3.答复
自受理之日15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十、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二)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
无
(二)收费依据
无
(三)收费标准
无
十二、结果送达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经由现场取件、邮寄或者发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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