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国内该地暂停跨省团队旅游及"机+酒"业务
发布时间:2022-03-04 阅读量:1043
        国家卫健委3月2日通报,3月1日0至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71例(广东32例,其中深圳市25例、东莞市6例、珠海市1例;内蒙古16例,均在呼和浩特市;吉林4例,均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黑龙江4例,其中哈尔滨市2例、牡丹江市2例;山东4例,均在青岛市;四川3例,均在成都市;辽宁2例,均在葫芦岛市;广西2例,均在防城港市;天津1例,在滨海新区;山西1例,在晋中市;上海1例,在普陀区;云南1例,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含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在四川)。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8例(广东13例,均在东莞市;黑龙江12例,其中哈尔滨市6例、牡丹江市4例、黑河市2例;云南9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4例、临沧市3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例;广西8例,均在防城港市;吉林4例,均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上海1例,在嘉定区;四川1例,在绵阳市)。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跨省旅游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毫不放松、科学精准做好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3月1日起,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立即暂停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待上海市全部为低风险地区后,可恢复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但不得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不得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团队,不得组织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

       严格落实省内游疫情防控措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严格按照《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加强对游客的健康监测,及时准确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

       全面加强旅游企业内部管理;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落实防控责任,完善企业内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加强企业员工健康监测,定期组织导游等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进一步落实《旅行社服务通则》《导游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要指导辖区内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依法妥善处理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事宜,维护游客与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来(返)川人员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履行防控义务,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版权所有:达州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52号
电话:0818-2240877
邮编:635000
传真:0818-2386066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